我于2008年1月进入公司,签定五年劳动合同,最近,我去医院检查出来股骨头坏死,这种情况,单位可以炒我吗?如果被炒,我可以要求什么补偿,望高人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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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是职业病,也不是工伤,你可以享受三个月的医疗期,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同时,用人单位应该支付你本人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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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给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内不得辞退。违法辞退可获得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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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病不能胜任工作,在医疗期满后,公司可以辞退你,但应该给你补偿。
若需律师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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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