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进入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我是土建工程师一直在工地上从事监督工作。2006年春我在青岛医院查出了患有股骨头坏死这种病,我带病坚持工作直到2008年10月公司所开发的楼盘交付使用。2009年1月公司放年假时,公司领导提出今年公司没有楼盘可开发,让我们年后可以自找工作,公司不再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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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向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属工伤则应在1年之内向公司提出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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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向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属工伤则应在1年之内向公司提出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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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没有到期,就被公司解雇的话,可以要求双倍赔偿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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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