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没有房产证,未过户,2005年卖方离婚了,2007年该房的房产证才下来,现在要办理过户手续,请问在过户时买卖双方需提供哪些材料给房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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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需要提供
注: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①房屋所有权证书;
②买卖合同(原件);
③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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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房屋所有权证书;
②买卖合同(原件);
③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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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双方身份证明、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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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 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 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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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