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甲工人闲的无聊,不在自己的岗位上做事,到处瞎跑,结果跑到乙工人背后,乙刚好往后仍钢精,仍在了甲的脚上,把甲的脚搞伤了,结果甲赖着乙上医院,花了14000元医药费,乙全部都出了,还给了2000的养病费让甲回家养病。结果甲回家后又过来了,找到乙,让乙再多给钱,还把自己兄弟叫过来跟乙谈判,让乙给更多的钱,乙说自己实在是拿不出钱赔了,说这件事要工程的总经理出面付甲要求的费用。但甲赖着不走,还每天在工地宿舍白吃白住,而吃饭的钱都是乙付的。乙甲在工地上不做事,是工地上的工人都知道的事情,而且乙叫甲上班时尽量穿厚的长裤子,以防工地上发生意外也好有一层挡隔,他从来不听,还穿短裤子在工地上。甲在工地上做了还不到一个月。
请问有什么相关的法律能解决?还有,甲和乙在这件事中各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请帮忙仔细分析分析,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