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附合同书一份:
一,租赁时间自2007年9月1日至2013年9月1日止,共六年。如果期约未满中途搬迁,押金属甲方所有。
二,乙方租住甲方房屋租金为前三年6750元,后三年9000元,押金二万元。乙方共交给甲方二十万元整。乙方必须于每月1日前交清当月租金,每个月交3550至十八万元扣完为止。以后每个月9000元。逾期不交租就提前和甲方商量,如每逾期不交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三,乙方租住甲方房屋后每个月计算房租,乙方中途搬迁或不租房房租按当月计算,不够月也按月计算。
五,由于乙方属承包形式,在使用过程中涉法律,治安,偷窃,民事诉讼,经济纠纷问题由乙方负责。
九,合同期满如不续期的前提下,属乙方物资,财物,生活用品,厨房用品及厨房配套,均由乙方负责搬走。
十,乙方财产由乙方购买财产保险,否则乙方的财产蒙受意外损失,甲方一概不负责。
-
您好!依据合同第一款,乙方有此款约定的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没有约定出现第一,三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
您好!依据合同第一款,乙方有此款约定的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