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20多名学生06年5月初,经学校和**劳务公司推荐进了广州一家啤酒公司招进来做叉车工。当初口头承诺我们和现职工一样待遇,但是后来只能是派遣工(民工)待遇。同是**劳务队的其他叉车工和我们做一样工作工资待遇却是我的的 2-3倍。在这3年多来一直没有给我购买全社保(去人事部差就只是给我们购买工伤保险)。我现在想咨询下律师我们能通过什么途径什么方法找回我们应该的得的利益。12月底合同到期我们能拒签明年的合同吗?我们能以上面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我们的 经济赔偿吗?? 谢谢了律师同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