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6月底通过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90内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现在已过了期限,买方只支付了首付款,当时我先生就与中介说了不同意这种偷税的做法,因为说好是由买家来交税,在办理贷款过程中,正好国家证监会出台了贷款合同要与实际网签过户合同一致的规定,中介公司想帮助买家通过高贷款低过户,结果第一次贷款审批未成功,第二次通知要办理贷款的时间已拖到了九月底,十月26日中介告知银行可以批贷了,要协助办理有关手续,银行告知买房人属于二套购房,要首付40%,银行可以报贷款审批,这时我们认为合同中约定的90日办理过户登记,早已过期,不是因为我的原因,因此我想解除合同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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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约定90日办理过户登记需要双方共同配合才能完成,如无附加条件该条款对你不利。
2、如能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贷款延期的,若以此作为对方不能履约的法定理由难以得到法律支持。
3、阴阳合同实践中一般仅认定部分条款无效,以此否定整个合同的法律效力难以得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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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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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是如何约定,建议你持合同咨询,以便更全面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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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您自己打不好这个官司!以后还会遇到您不懂的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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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叙述,您应当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如果对方起诉,您胜诉是有一定把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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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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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对方未履行主要义务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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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中间涉及到黑白合同的问题,比较复杂,本律师专业从事房地产业务。可风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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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的具体约定处理。建议与律师联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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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