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并未签定合同,辞职时交了辞职信,但老板不批准,还把辞职信丢在一边,我们每个月是15号发工资,我想拿了工资就走,然后申请劳动仲裁,告公司不与我们签定合同,不知道这样胜算大不大,如果他说我没辞职就走了,是不是就告不了了?
我有交押金,有押金单可以作证我是什么时候到公司的,我还复印了一个月的工资单(我们每个月发工资是用张纸把所有的人的工资写在上面的,不过只有其中一个月的),还有其中几个月的考勤表.
对了,我们店长还把我们的底薪压低了,这个有证据.
这样的情况下我想申请劳动仲裁胜算有多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