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你我女朋友09年5月中旬认识的,09年9月份她家向我家前后索要了61000元结婚聘礼钱,其中11000说是见面礼,现在我发现她和我没有感情,而且在大街上动手打我,但我没有还手,现在我们已经无法结婚了,因为没有感情,而且给完钱后她家还总是要东西。我家已经借钱花了,我想咨询一下,通过法律程序我还能否要回这些钱?{给钱时介绍人在场,双方家长在场}。我们没有登记。
还有就是,我家把结婚的事都准备好了(房子装修,家具,结婚照照完了,婚庆,酒店都订好了),我家损失了很多,通过法律能否得到赔偿?(她家用聘礼的钱把家电买完了)
-
你好!
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彩礼,因为你们还没有登记注册结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你是有这个权利的。但是具体要求对方返回多少钱有待商榷。
-
可以要回彩礼。
-
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如没有结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彩礼。其他的个人损失可能无法要回。如有需要,可以面谈。
-
如果是男方提出退婚,是否聘礼钱还能要回呢?
-
可以要求退回彩礼。但是彩礼的退回有一定困难,要造成一方经济困难的才可以退回。至于您的装修费用是您自己装修自家房子,很难要回。
-
起诉要求退回彩礼
-
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聘金。其他损失不能赔偿。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