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手机店里丢失现金六千元整,经我调查和报案,过了三个月把犯罪嫌疑人。抓获。好审问,她已承认事实。派出所把它拘留起来了。我问派出所副所长:我的钱咋办?他说:让他家长还清就行了。我说:如果他不还呢? 他说:那法院就会判他刑。 我说:会不会把他放了呀?他说不会的,你就在家听通知吧!说完我就走了!
等了有半个多月,还没有同知我。我就又去派出所问问情况。他:说人已经放了.我说那我钱还没还呢?他说:你自己问他要。于是我自己到他家问他要。他家人却不承认有这件事发生。不给我钱.
尊敬的律师:我想问的是:要我这六千元。我应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