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先生结婚时,是住在他父母的家里与他父母共住的。后来结婚后,我娘家的房子拆迁。当时算了十二万的拆迁费。母亲给我买了现在的房子。当时买房时是决定以后接我母亲以后跟我一起住的。因为母亲是再婚。当时都说好了。再婚前的各自的房屋归各自所有。所以,如果继父去世后。他的房产就归他的女儿所有。我母亲就没有房子住了。买现在的房子共用了19.2万.其中我母亲就出了12.4万.婆婆出了房屋的装修费和过户费说共用了3.8万.我们还找人借了5万元.已经还了4万.当时想着还钱.婆婆跟我们同住.一方面照顾孙女,一方面把原先的房屋出租补贴家用.因为跟先生的感情不合.离婚时.我应该分到多少的房产才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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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所说,父母的付款行为属于赠与行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房产,平均分割。除非有赠与个人的证据。武汉专业婚姻财产案件律师。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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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案件中当时购房你们之间未有明确的协议或说明是你目前赠与给你个人,或为家庭共有财产的。房产只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你和丈夫平均分割。法律在有些时候是只能给一个划分的原则,合法不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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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证明母亲买房是为自己养老的,就能成为她个财产,证明不了的话,只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平均侵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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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