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工/考察期内甲乙方有一方解除劳动关系,甲方不支付乙方工资,此项作为口头合同合法吗?
2、伪造通话录音及虚假第三方人证证言无法揭穿时,证据力度能否大于个人提供劳动关系证据(包括录音证据)?
3、在试用期间,口头下达工作任务在进度期限内没完成,是否该按照项目进度表涉及的时间天数计薪?
个人情况:在一家公司3周离职,负责人也以“没有完成任何项工作任务”为由表辞退,他说我只完成他电脑进度表1周工作内容,因这个项目延迟到第3周,没能做第2、3周进度工作,所以只给400元第1周工资;口头约定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口头下达任务1周完成,可项目不得延迟到3周。
4、公司以工作进度完成记录做书面证据合法吗?
5、没有在劳动进度期限内完成一定劳动量就减薪或无薪情况,该予以体谅吗?
附事例:殷小姐在试用期1个月内完成了45件信用卡营销,被老板解雇才知道辛辛苦苦干了一个月,她工资加起来,一共才90元!老板振振有辞,说他要求每月完成50件营销,且公司经营境况不佳,请体谅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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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合法。在试用期内,单位与员工双方具备一定的条件都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试用期内的工资必须支付,不得以此相威胁。
2.对于证据方面的具体情形建议详细咨询。
3.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而非仅以你所述计算。
4.当然合法,但是事具有客观性及关联性就需具体分析。
5.总之,所得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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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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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情况有点复杂,建议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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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应当支付工资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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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