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单位工作9年,单位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今年6月底,单位要求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但以前的社会保险不予补交。我未同意。于是单位口头通知将我解聘。我起诉到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交从我参加工作起至解聘时的社会保险。2008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仲裁与9月3日开庭。表示支持我前两项要求。但经济补偿因为没有书面解聘通知,是我不予单位签订合同不予支持。我了解仲裁判决应该在60天内作出。现在两个月过去了,仲裁一直不作出判决。老是要求我们调节。但单位只答应补偿我一万元,根本调节不成。现在仲裁就是一直拖着不判,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