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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年我父亲的朋友叫我家到他们生产队买地起房子,当时和生产队签定了合同,合同规定房子起好后房子只能住不能卖,青苗费和这块地的种植着商量。由于房子占用的是我父亲朋友种的地,付了600块青苗费给他。2000年的时候,我家又给了生产队一笔钱,改了合同,以后房子住还是卖生产队不再过问。现在我家的房子由于别的原因要卖,我父亲的朋友早些年过世了,现在他的儿子却跑出来为难我家,原因可能是他看分别人的地前几年卖的钱比较可观吧,现在想要我家出点钱给他。说以前的青苗费是象征性的收了点,现在卖房子了,还想要。我想问下他这样做合法吗?这地是和生产队买的,已经给了青苗费了,他现在是无理取闹吗?如果打官司会怎么样?

房产纠纷
2004-12-04 03:50:0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我于2003年9月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预售商品房,并订于2004年1月10日交付使用。但由于开发商的原因,直至2004年11月25日才收到他们的电话通知,让我过去领钥匙。我依照通知,带齐相关证件去到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但对方无法提供,并称这里的房子交接就是这种惯例,其他业主均已经交接,且说我可以不签署交接单,但无论与否,违约金只支付到11月25日止。据公司的员工说,由于工程尚没有真正完工,工程部还要对此进行一些修补(一个窗户被两间房同时占用,每间各拥有一半,所以要进行一些设计上的修改)对此,我甚是不解,这样的房子也可以要我们去接受吗?难道我一个人就不能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吗?对于违约金,公司应该给予我们一些什么样的手续呢?我们是否可以要求他们支付违约金的时间吗?
  • 按照签订的合同处理。
  • 当时已经约定好付600元的青苗费,但没有写合同,只有个收条呀,现在我父亲朋友的儿子有权利反悔吗?
  • 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的,可以拒绝交付,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的,可以拒绝交付,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一楼的楼主,如果是集体所有的土地,是不能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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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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