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今年10月初,我同开发商签订了定购书,一式三份,上面写明了房子楼号,单价,并在边角上注明原价3500元每平,优惠到3400元,定金交了5000元,订购书上我签了字。到10月底我去签订合同时,售楼员因某种原因将单价写出3300元,合同签订后(一式五份,我手里的是填写齐全的合同)我交了首付款,发票也开完了。 现在开发商找我要重新按订购书价格签订合同,并说如果不签要走法律程序。所以我想咨询像这种情况是否以合同为准呢?我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先行感谢!

房产纠纷
2009-11-03 19:44: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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