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于1998年5月17日因病去世,我们居住的是一套两室一厅的公产房,我母亲去世后房本的名字改成了我父亲的名字!在1999年大概是7月份的时候,我父亲将房本的名字通过房管站改成了我的名字,因为我父亲要再婚了,怕以后因为房子有纠纷就改成了我的名字!我父亲于1999年12月份登记结婚!在2000年大概9月份的时候我的继母与我父亲发生争执,要求将房本名字改回我父亲的名字,我们父女俩无奈又将房本的名字改回了我父亲的名字!我父亲第一次将房本名字改成我的名字时,因为没有经过购买等手续,房管站的人说我们不对你们的过户负责任,我们虽然收费了但是这并不符合程序!我父亲再婚的婚姻生活一直不美满,现在他们想离婚,我想咨询一下,他们结婚满8年了,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房子是属于他们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吗?要是离婚如何分配财产!谢谢
-
公产房的产权属于国家,不属于个人财产,个人只有承租权,当然更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但是如果该房子的承租人没有这么复杂的变更或许更好一些。很可能因为对方没有住房的原因,会给对方一些补偿。结婚八年也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时可以电话咨询。
-
结婚8年房子不会变成共有财产。婚前是谁的永远就是谁的,特殊情况例外。
-
结婚8年房子是不会变成共有财产。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
现在房屋已经过户到你父亲名下,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了,因为这房子在他们婚前过户给你,婚内你又将此房屋过户给他们算是一种赠予,故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1.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因结婚时间而发生变化.这与以前的法律规定不一样了.从你的案情看不构成夫妻双方的共有财.
2.不知公产房婚后是否变为私有住房.
-
有承租权
-
公产房属于你父亲 与继母共同承租,具有共同财产的性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
-
根据你的叙述,这套房屋应当已经属于夫妻共同承租了,因为属于公产房,没有所有权的问题,离婚时双方都有承租权。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