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找我借了钱,欠条上写的是2009年9月还清,可是到日子并没有还清,人现在找不到了,他还没有结婚,请问这样可以找他父母偿还吗?算不算诈骗呢?如果起诉,可以强制执行还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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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一般民事纠纷,不涉嫌诈骗。如债务人是完全民事行文能力人,其父母无偿还义务,必须找债务人偿还。可以起诉解决,如对方拒绝还款,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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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通过诉讼,不能找父母偿还,应他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条件齐全时可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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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找父母还钱,只能找其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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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借款人的确切地址,知道他的具体信息,起诉他就可以,判决完了再执行!!这不算诈骗,再说数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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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法院起诉,待法院判决生效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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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父母没有偿还义务,只能起诉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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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诉讼不能要求其父母偿还,只能起诉借款人,不能算诈骗,法院会强制执行的。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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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找他父母代替偿还,可以通过他父母来寻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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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