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新加坡旅游在当地买了条钻石吊坠因为当时钱不够交了500元定金,吊坠在导游保管将剩余的钱补齐在由导游将吊坠交还与我,而赠品在自己这里。3月18号回来后家里有事而不能将剩余的钱补给导游便咨询导游可以将吊坠退回不,导游回答是可以。便在3月25号将吊坠赠品交还导游,当晚导游在晚11点就飞往日本和新加坡。事后一直联系导游,导游一直说他没去新加坡或者说是没协商好拖至今。而今天打电话问其导游,导游声只能退还250元的定金,理由是退回时间很晚。我想请问下这样的情况定金是原数退回吗?责任该谁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