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这样的。2000年冬天我突然接到小舅子打来的电话。他是这样跟我说的,姐夫我想开厂。我没资金,能不能你出钱我们一起搞,当时我在犹豫,必仅我们那是都是打工的,赚钱不易,而开厂就更没把握了。所以当时没回应他。后来他就说要不我先开着看看。我当时只是沉默。过了一段时间后,他就带了俩人过来找厂房。找好厂房后就这样我就只拿钱出来给他租厂房,买设备安装。到目前为止他住的是高楼,开的是别克,而我只是他手下的一个打工仔。而他先前和他家里还欠我一万多元。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做。请指一条明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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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舅子虽有与人合资开厂的意向,但你当时没答应,后来你虽然出了资,但是出资是借贷难说清,如果他不承认,你又没有其他证据,一般视为借贷的可能性较大,你可以先与之协商,他不承认你是投资,让他还款算了,必要的时候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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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你陈述的案情看,你没有投资办厂的意图,应当只是借款给你小舅子,构成借贷关系。当然这只是从表面的陈述看,打官司要看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工商登记等证据,因此,你的陈述太简单,不好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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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投资,实为借贷,按照借贷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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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