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长沙人,2006年我们结婚。我本是衡阳常宁人,结婚后我迁到长沙,为他们家上门女婿。结婚后我在他家建了一栋房子花了大概20万。其实我们01年就开始交往,04年我们生了一个儿子。儿子户口还在常宁。近段时间他老是说我们性格合不来要提出离婚,我不肯,他还是要坚持要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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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实在要离婚,房产一人一半,小孩抚养权根据谁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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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如诉讼离婚,要平分,但可以协商决定房子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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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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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夫妻共有财产,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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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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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应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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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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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其他约定或过错的,婚后财产应当平分,积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我是常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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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平分,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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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归属不成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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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房子的登记情况,然后再举证其它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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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