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1月份与李某就一处房产达成买卖协议,但房产证未过户.协议中有一条若双方违约,将承担20%房款的违约金,现在由于种种原因,我想提出违约,是不是无论对方愿不愿意,只要付20%的违约金就可以呢?谢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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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好好和对方协商,协商好的话,承担的违约金可能比较少或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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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也有可能不承担20%的违约金,违约金约定过高的, 可以要求法院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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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愿意,就是双方对原协议的修正,无所谓违约了,,只用对方不同意,坚持原协议,才可能存在你违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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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首先可以协商解决 ,另外 对于违约金的约定可以通过法院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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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