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河池市都安县**村韦**(今年43岁),于2009年2月19日参加“广西大石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通贫困四级砂路工程。老板韦*。韦**跟打炮眼、放炮工作半年多了,于2009年7月22日转工地,因工程路段垮方,车子无法前进,必须绕道通过对面同一个工作面,途中不幸翻车身亡。
事发当天老板韦**只付四仟元消埋费,至今没有向家属慰问及理赔各项费用。
我是韦**的胞弟韦***,曾多次老板韦*要求理赔,但均未能得到解决。现家有年迈古稀的双亲还有在校读书的四个孩子,韦**的妻子又患有“腰间盘突出”病,经常住院服药,无法干重活。孩子的读书花费及家庭生活的开支全部落在她一个人的身上,现在家庭几乎一无所有,这样如何要求老板理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