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有件事烦请老师解答,谢谢!
我1998年8月到原单位参工作,我及妻子、孩子的户口关系及我们的五险都在原单位。今年8月份我从原单位辞职到了现在的新单位,辞职时没有提前通知也没有写书面的辞职报告。当时只是找老板口头说了一声,老板也没说什么只是说了一些敷衍鼓励的话。现在我想将我的五险关系等转到新单位但是我从其他辞职的同事那里知道原单位不给转,说要等到合同到期后(合同期好像是到今年年底,签订合同时没有写明年限,原单位也没有给我们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从8月份开始原单位已不再给我缴纳任何保险费用,新单位又没法交,我担心如果在这段时间内出现问题我的生活就没有保障了。
我想尽快将五险关系等转到新单位,可原单位肯定不给办理。我该怎么办呢?
我想如果合同到期,原单位给我办理离职手续的话可能会收取为我缴纳的保险费用,这个合理吗?
除了五险、户口等还有其它需要我同时办理的吗?
我还有其它需要注意的事情吗?
万分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