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再婚,婚前在单位买了套房改房。交房钱的时间是1991年,他们再婚的时间是1996年,发房产证的时间是2002年。因为是房改房我查了当时的一份房屋申请表是96年填的具体月份在他们再婚之前但上面有我继母的名字,工龄的地方是空着的。我们是部分产权,厂里还有25%的产权。请问:这套房子是我父亲的婚前财产吗?现在我父亲想把房子赠予我不经过我继母,他有这权利吗?如果可以要办的话是怎么个程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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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诉属实,这房子是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有权自己处分!让你父亲给你写份赠与协议,然后一起到公证处公证,公证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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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首先要确定房子是什么时候取得,如是婚前的财产,你父亲也只能对75%的产权有处分权的,写个赠与协议公证后就可以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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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