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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为公司无法经营下去,拿不到工资,于今年的四月份我们就全部离职了。
2.离职时老板打了一张欠条,签了他的名及深圳公司章。
3.深圳公司的营业执照不是用老板的身份证申请的,因为他是日本人,所以用我们的一个同事的身份证申请的营业执照,如果我们申请劳动仲裁能告到老板吗?
4.我们进公司签的合同是香港公司和我们签的,现在香港公司还在经营,香港公我们老板本人是法人。去就2006年进的公司签了一次合同,后面没再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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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劳动关系比较复杂,最好是与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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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将香港公司一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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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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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复杂,要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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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