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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两个初中男生生打架。一个15岁初二,一个16岁初三。事情是这样:初三的男生给这个初二的男生的女朋友发短信表白,这个初二的男生知道后就发短信问初三的这个男生是不是和他女朋友表白了,初三的男生起初回信息说没有,后来又接着发信息说,是,又怎么着,还想打架啊。于是,两人就约着打架。紧接着的某天晚上,初二男生带着四个男生去了初三男生的所住地,初三男生那边也有四个男生。这个初二男生和初三男生就打起来了,其中初二男生手上带了个铁环,给初三男生脸上打出了一个小口子,很快两人就打完,各自回家了。初三男生家人报警。初二男生家人赶到。警察做笔录之类的程序。警察说给个5千来块钱解决事,但是初二男生家人觉得这样不合理,只掏出了当天医药单子上的300元。之后这件事过了两个月了。现在初三男生家人又到法院起诉了。请问初二男生家人该怎么办,结果会是什么样?应该怎样最大减少赔偿及可能受到的处罚。谢谢

民事相关
2009-10-29 16: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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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