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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高中生,我的两个同学与其他班同学发生了一点矛盾,并且动了手,我的这两个同学吃了一点亏,然后回到班级叫上了我们班的八个同学(包括我在内),我们十个人到那个同学的宿舍准备找那个同学算账,但是我们十个人被他们一伙人打回来了,我们十个人也吃了亏,然后我们十个人回到班级又叫上了十几个同学,重新回到那个人宿舍,这次我们三十几个同学把他们打了(这次人太多我没动手),情况是一个重伤(脸上缝了十几针),三个轻伤,这件事情已经经过派出所处理,那个重伤的学生家长要了18万,派出所初步判定两个主的每人3万,其他八个人每人1.5万。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那个重伤同学的家长要的钱应该依据什么来判定?派出所应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其它综合
2009-03-14 11: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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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