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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长城上班,一天加班平均得4.5个小时,我们还没有毕业,扣押金1500元,条件待遇跟招聘的时候截然相反,加班一小时两块,我们宿舍的一个女孩儿,早晨七点半上班,晚上12点才下班,第二天还得七点半上班,现在我们不想在那儿了,要走押金一分都不能退,以上的这些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吗?

公司企业
2009-10-26 09: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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