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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教师。有一天上午放学后,我让两个学生去给我借一下打气筒。可是正巧学校外修车铺没人。两个学生没打招呼就走了。第二天我打了他们几下,身上没有任何伤。目的是让全体同学都意识到,做事要有始有终。可是家长不愿意了。于是我给每个学生家长买了一件纯奶,赔礼道歉。家长收下了,可是过后又要求我赔偿至少1000元。他们在社会上大肆宣扬,已经对我的名誉造成了伤害,可是他们仍不罢休,我该怎么办?诸位律师,您能给我出个主意吗?

经济相关
2009-12-21 10:50: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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