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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09年1月1日转了别人一个两元店,当时我给他签了一个三万三的一个单子,可是过几天觉的有点多,完了我就叫了我的两个朋友和他以及他女朋友重新谈了一次,最后谈下一万五,当时还有一个人在场作证,我之前我给过他一万,所以说就五千了,可是过了一些日子,他又反悔了,说还要一万。我就不能给他呀,说好的事,还有证人在,只是当时没有签单子,所以现在他又拿上以前的那个三万三的单子天天问我要钱,还试图使用黑社会的形式,天天在我单位门口闹事,我也报过警,可是也不能天天就管你吧。如果上了法庭会是怎么样?我该怎么办?

证券投资
2009-10-26 20:53:1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