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登记证书,但在农村请了亲戚朋友办了结婚仪式,还在一起生活了四年,现在因感情不和想要离婚,儿子今年十一月就满三周了,请问在法律方面孩子的抚养权该归谁,抚养费该由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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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6)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一方思想品质、家庭条件、教科程度更好,取得抚养权的机会更多。
2、我国《婚姻法》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支付标准为: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上述比例确定;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未尽事项请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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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婚姻关系,如果因孩子抚养发生纠纷,可以起诉,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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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