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份,我参加了一个职业经理人培训,我与一家培训机构达成口头协议:(如下) 培训费用及证书费用共:8000元人民币(下同),可以分两期交完;培训开班时间定在:08年9月26日,,, 我9月9日交了4000元培训费,但当月并没有开班.我与该机构的负责老师联系,又说在:10月份底开班,当月底实际没有正式开班,但我去上了一次公开课; 在10月底的时候,该项目老师正式通知我,因学员招不够,会推迟开班(开班时间将会在09年初)...到12月15日,我正式要求该机构退回我交的培训费用4000元,但该机构不肯(他们也承认是他们机构的问题),请问我打官司有多大机会要得回已交的费用?
另外,该机构工作人员今天给了一个折中的方案:他们会在09年3月份开班,到时我余下的学费不用再交,也一样可以照常上课及进行证书认证,但有一个条件:就是不与我签订相关合同(协议),请问口头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假如我有电话录音,口头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