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于去年初与的×××签定购房合同,购买了位于一个小城镇边
上的卖方私有住房(房屋建于1992年,有土地使用证,没办房产证),并付清了全部购房款,付款后卖方让到他父亲那里去拿住房钥匙,后在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借机溜出打工一直未归。等我到卖方
的父亲那里去拿住房钥匙时,他父亲死活不肯将钥匙交出(卖方与
其父不在一起生活,住房是卖方本人的)。
请问律师,1、如果通过诉讼可否取得该房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如果以卖方事实上以卖房为名,根本不打算履行自己的义务,拿到房款后即借机溜走,主张王诈骗,是否成立?
3、你认为我该怎么办才好?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