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咨询的问题是:2009.10.18买来的笔记本电脑就出现光驱不读盘的现象,2009.10.19我找经销商说光驱不读盘让换机,经销商给我开了返修收据并拿走了机子,收据的客户需求是换机,经销商说需要送厂家检测,并且需要10-15个工作日,并且说检测后光驱确实有问题不读盘只能换光区,不能换整机,1.我现在想问的是送厂家需10-15个工作日之间我的三包期如何计算?2.光驱不读盘是不是属于产品质量不合格更换新机的法规政策?如果真是不符合换新机,那让换光驱后三包如何计算?是不是意味放弃三包?换机后应让经销商出具那些文字性证明?经销商这样拖时间对我的投诉和换机有影响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