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本人(男)是一名2005年就下岗的职工于2006年离婚有一7岁的女儿归我抚养,当时离婚达成协议,每月除了抚养费200元,对方什么都不负担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越来越大生活成本,和教育支出也成倍增长,我现在还能要求对方增加生活和教育上的支付吗? 再有,如果进入司法程序我要准备些什么东西?打这种官司一般要多长时间费用需要多少钱? 望您在百忙中给予帮助,谢谢!

其它综合
2009-10-22 21: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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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