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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山东淄博的,我驾驶小型货车由西往东行使(我是给别人开的车),后面一辆小型货车司机超速、打盹速度过快撞了我的车,我跳车后脚腕处骨折,在章丘治疗19天,经交通部门认定对方车辆全责,但出事后肇事司机一直不见面,本车车主在交了部分住院费后到现在也不见面。肇事车已经保全,没办法在济南历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今年9月10日法院判决对方包括住院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37000元。对方车辆只有交强险 我想咨询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强制执行是不是可以连保险公司一块?还有评残的问题应该怎么办?我给他开车的车主有没有责任。急、急、急、急。谢谢!

交通事故
2009-10-24 14: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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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