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9.15的晚上9点20左右,我从西园锻练后原路回家,被一同向行驶的三轮摩的从背后将我撞倒,当时摩的前方挡风玻璃都撞得粉碎,我即时倒在地上,肇逸者见情形严重后,当时就弃车逃走了,后我被路人和稍熟悉的人看见,打了120,且拿我身上的手机通知了我家人,才送到医院抢救。接着在抢救我的同时我家人又打了110报警。经CT和X光片医疗诊断为:右脑蛛网膜下腔出血,脑膜及多处外组织挫伤,伤口达17CM,还伴随脑震荡。事发到今都四十多天了,多次做工作,肇事者就是不出面,传来话说没钱,交警当天扣了车,也知道了肇事其人,但好像也是听之任之。我把赔赏底线压到最低,只要他出实计医疗费,都想抵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