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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俩个人离婚今年结婚五年,房子名都是男方母亲的。不过这房子是我们结婚之后拆迁换的,请问这有我的吗?

民事相关
2009-10-22 14:45:45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如果拆迁时你是被安置人员,那么这套房子可以视为家庭共有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如果你不是被安置人员,但有你丈夫的份额的,你可以要求分割你丈夫所有的份额。
  • 你依法可以享有属于你的安置补助费及其它相关补偿。
  • 如果拆迁协议中被安置人有你,那这房子就有你的份,你可以要求分。离婚案件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一般没有。
  • 可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主要看房屋的产权人是谁,如果拆迁前是他母亲的房屋,估计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也应该为他的母亲,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能有一定困难,因此,可能与你没有关系。
  • 没有。
  • 您好!没有。
  • 关键看拆迁协议是如何约定的
  • 你好,看具体情况,看拆迁安置人有没有你?如果有你,可以主张安置费!
  • 你好!
    从法律上在谁名下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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