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兄弟在1981年出钱出力把老房子修缮成了一楼一底共90平方。房产证的名字是父亲的,1983年父亲就去世了。1993的时候母亲就问两个妹妹要不要这个房子,在两个妹妹都说放弃的情况下,母亲就把房产过给了我和兄弟,两个各二分之一。母亲有无这个处理自由权?今年房屋要拆迁,有个妹妹就提出要求:1,要我多让出20平方给兄弟,理由是我有房子住,兄弟50岁还没安家。2,要不就要母亲把房产收回重新分割。在妹妹的强迫下,母亲现在犹豫不决,妹妹这样的要求合法吗?母亲可以收回房产吗?在什么情况下母亲可以收回房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