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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于200月5月和6份分别用UPS到付寄了两票货到美国。 大约在2008年8-9月份,接到UPS及其律师事务所的电话:说我们有到付未付RMB22000左右,要求我司尽快付款。后来我们有同客户联系,要求客人尽快付款,客户也表示同意付款。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UPS那边也没有再催款。我们认为客户已经付了。 但今年9月开始UPS律师事务所又向我们追要这两票货的到付运费。并于10/19出律师函要求我们在五天之内付款。 想请问对于这种到付拒付的国际快递案例,最好的处理方式。还有如果UPS起诉的话,我们要不要应诉,应诉的胜算有几成。

经济相关
2009-10-21 10:21:2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我们是货主, UPS快递有到付和预付两种付款方式的.
    到付的话就是货物指货物寄到美国后由客人来付款.寄货前客人会提供给我们一个UPS的快递账号,UPS也会先确定这个账号有效才会安排来收件的.
    我们现在的情况是:我们用客人提供的UPS账号寄货到美国后.客人拒付了这个快递运费.大概三个月后,UPS通知我们说客人拒付运费.然后他们就把账单开给我们,要求我们公司来支付这个运费.
  • 起诉要积极应诉,是否能胜诉,要看你们合同的约定及实际情况。
  • 你好,你描述的是你们公司往美国寄送的货物,为什么你们还要向他们付款呢,没怎么看懂,是不是你们是中间人呀,这样你们可以追究真正的付款人进入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