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学校电教处工作,学校网管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删除或误删除了我在校内 FTP 存储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几年来我为学校拍摄的图片资料和为学校电视台制作的节目及制作的宣传图册和各学科课件,多年的心血,共计100多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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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讨个说法:看学校内部的管理制度是如何规定的。你把资料存储在学校的空间,如没有提示网管,而按学校规定,如网管有权对此进行删除等管理的话,你本人也有重大过错。如果学校没有此类规定,网管在进行相关删除等操作时,一般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义务,在删除前应进行相应通知,然后方可进行操作,从这个角度说,学校网管也是有一定过错的。
2.可根据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追究学校网管(学校)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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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要求应该能得到支持,但法律对此没有明文规定。本案的关键在于举证,你要证明你所陈述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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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