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10月跟女友办了婚礼,但未领结婚证,今年4月生一子,因我们在一起生活中发现结婚仓促,彼此并不了解,性格不和,最后分开居住。我们达成每月由我付小孩抚养费246元,(我工资815元,补贴700元)。今年女方将我的手机通话记录调出打印,然后冒充别人给所有与我有通话的人打电话诬蔑诽谤,给我造成很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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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种责任,一种是民法上的名誉侵权行为,可以起诉要求其停止侵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失,
另一种是刑事责任,按照你的陈述目前构不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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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