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有个老家的朋友问我借了五千块钱(那个时候我们都在深圳上班),至今一直未还。2008年8月他补写了一张欠条给我(这个时候我们都在老家),但现在连他本人都找不到了,他家住在离我家不远的地方,好几年前他就已经离婚了,有个儿子在读高中,还有个女儿在我们老家打工,他七兄弟,父亲已经过世,家里还有个80来岁的老母亲(住在他兄长家),情况差不多就这些,请问我该如何才能要回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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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对方有财产的线索,然后到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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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人只能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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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