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男友曾经没办结婚证和其两任前妻生活在一起,并育有一儿一女,也就是一个生了一个,已不在一起两年了,其中第一个还户口上在一起,今年才和我办了结婚证。我想问一下,他以前的婚姻应该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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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的男友的第一个、第二个与你男友形成事实婚姻没有,时间的分水岭是1994年2月一日,之后是非法同居的,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子女不管怎样,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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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与前任两位女友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所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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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好子女抚养事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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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男友与前任女友在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居住生活在一起,则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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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好两个子女的抚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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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