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老公一共姐弟三个,两妹妹均已出嫁。我们婚后一直和老人一起居住(农村平房)。婚后我和老公盖了厢房,翻瓦了正房又进行了多次装修。可08年婆婆偷偷把我们3口的户口从他的户口本里分离出来,我们3口的户口本就变成了66-1号(他们的户口本是66号)。(1)请问这是被视为完全分离的俩家还是一家?(2)09年老公转了户口我又把它户口弄回村里,可派出所户籍说他的户口入不到我的户口本,他的户口本住址只能写原来的66号。请问这是不是被视为老房子除了老人只有我老公的继承权,两个妹妹没有继承的权利?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