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某贷款银行承诺提前还款没有违约金(一年之内除外,收取1%违约金),但是在领取正式合同的时候发现违约金一栏已填上1%违约金,而且没有注明是一年之内才收取,请问我如何与银行维权,手里应该掌握什么证据,以防止一年以后我提前还款时银行找我要违约金!!谢谢!!
现在银行同意给我些补充条款,即“一年之内有违约金,但是一年之后无任何违约金”,但是要加上“但会随着银行政策的调整儿调整”,这样一来,是不是对我没有任何保护意义了!!
还有现在我手里有他们领导给我承诺的视频,但是如果以后他不在其职了,这段视频还有效吗??谢谢您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