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你好!
我是在工地上上班的,突然间有一个糟钢掉下来,把腿和腰上都给砸了(小腿骨头断了、腰上肋骨有两根与脚腕的骨头都断了),由于包工头与自己有亲戚说在无锡医疗费用高,经过协商,愿意回家(河南永城)看病:
一、为的节约费用
二、不方便
三、为亲戚关系
以上三点是愿意回家的原因,在回家之前,女儿一直在担心路途问题:
一、伤势严重(不能坐车)腿的腰上都已受伤(包工 头 说他经历过好几个人了、没事的)
二、怕自己受不了
三、腿伤更加严重
回家之后,在家出院之后,现已经三个月了,腰上已经没事了,现在主要是脚腕那里还是很严重,这样以后就不能出力,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的,他们不愿意赔偿。我们在家里做的签定为八级。
听说在家的做的签定不行,还是到先去工商局报工伤,然后再去签定是吗?
像我们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才好呢?
请律师及时回复!!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