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一家公司面试,面试官当时扣押本人的身份证,要求本人签约,交签约金,看了合同后,本人不愿意签约,,向面试官提出质疑:为什么关于保险、工作待遇在合同中没有列出?面试官给出口头承诺:和公司相同职位的员工享受相同的待遇。
本人依旧不肯签合同,但是他们不让我走,几个人对我虎视眈眈,在这种情况下,本人只好被迫签了合同,交了签约金。
之后,他们叫我向一位员工报到,但是我与那位员工电话联系时,那位员工说自己在外地,又叫我找另外一位员工。本人与他们取得了联系,但之后,他们没有人给我安排工作,然而,签约的时候,他们说签了约就可以立即上岗。
本人现在想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想要回签约金,不知道是否可以要回签约金?
希望各位律师为我提供建议及解决问题的办法,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