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07年7月21日租房子与房东签合同,时限为一年,至08年7月21日,最后有续签3个月.至08年10月21日.到期后口头约定至09年4月19日交房.到交房当日,房东检查一切正常后,我们走的.到09年10月14日,前房东又打电话给我说,天然气出问题了,让我承担费用.我在住房期间充气350块钱.(因为我们只洗澡不做饭.)(时间为1年零9个月).最后他又拿着一张欠费单上说 541块钱,让我承担.我想咨询下这问题谁应该承担(经检查天然气阀门坏了<在此期间供气公司还来检查过说一切正常>)还有就是我走的时候房东自己检查都正常,其中有一点这IC卡式属于(预付费). 我在现在住的地方,半年时间 ,8个人也是只洗澡才用(100块钱)到现在还在用.我觉得这个费用不应该我承担,你能帮我分析下么,毕竟我们合同已经终止半年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