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父因肝癌在上海甲医院动手术,术后伤口恢复顺利并于2009/09/30出院,医生没有提醒家属在家护理期间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
因身体不适岳父于2009/10/02上午8时返回甲医院求治。
甲医院节假日无急诊,急诊只能到乙医院。乙医院医生听完病情简述后不敢处理,说需由原来治疗医生来诊治。
无奈把岳父掺扶回甲医院8:50,原来诊治医生简单检查过后认为可能是胸腔积水,为术后常见的一种反应。建议我们到乙医院做个B超,然后决定是否需要穿刺引水。然后匆匆回家。
当我们再到乙医院时,等我挂完号时岳父已快不行了。乙医院医生对我岳父的情况不重视,直到老人家呼吸停止,时间为上午10:30。
乙医院医生诊断为胸水造成了呼吸衰竭,但没有进行尸检。
拜请律师回答下面问题:
1。甲医院对我岳父的亡故受否负有责任?
2。乙医院接手医生对我岳父的亡故受否负有责任?
3。如果他们有责任,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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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两家医院对你岳父的死亡都有责任,可能甲医院为主要责任,乙医院为次要责任,但现在无法确认。你应该申请尸检,确定死亡原因,找出初步证据,判断后直接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诉至法院。医患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医方负有举证责任,如果无法完成举证则由其承担不利后果。具体操作只能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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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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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具体详询可向律师直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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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医院是否有过错,是否存在延误治疗,而这些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建议你找卫生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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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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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甲乙医院都有一些责任。一是要出院前有无检查,胸水是什么时候发生的,量有多少,在出院时,有无胸水,能否出院;二是如胸水的量比较大,影响到呼吸,那就要及时的处理,特别是呼吸很困难时,应作紧急处理。建议你请专业律师介入。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复杂,专业性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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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